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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制订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

发布日期: 2015-02-02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制订了《天津市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天津市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2015年版,两个规范明确了评审的各项工作并提出了要求。一是确定市、区县两级评审制度,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职责;二是明确各级评审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提出了评审原则、频率、内容和程序的要求;三是强调结果反馈,评审结果将逐级反馈至相关行政管理和医疗机构,对有典型意义的评审结果进行通报。

通过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病例的评审,对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诊断治疗、转诊与危重症救治、新生儿诊疗等医疗保健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够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完善产、儿科的合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质量管理和水平。(妇幼卫生处)

责任编辑: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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