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4〕57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按照“强体系、扎网底、保基本、全覆盖”要求,以“扎根基层、心系群众、优质服务”为主题,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基层药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队伍不稳、能力不强、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到位、随访不及时”等薄弱环节。
(一)开展基层岗位练兵和创先争优活动
1、按照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干部岗位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对全市基层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人员教育培训;按照《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和《天津市计划生育药具公共服务标准》,广泛开展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培训;按照“宣传、咨询、发放、随访”四项功能,开展基层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基层药具服务质量。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标准化试点区县现场交流活动;组织评出“最美药具员”事迹宣讲报告活动,总结、推广和宣传药具服务基层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和好经验。
3、举办主题征文活动。各区县要围绕新形势下药具服务基层的理论研究、工作思考、实践探索、服务创新、完善机制等多个方面,以不同形式和题材,选送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文章、图片,向《中国人口报》投稿。《中国人口报》将择优刊登(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开展基层药具服务网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活动
1、加强基层药具服务网络建设,巩固和完善原有药具发放服务网点,普及便携式和网络式药具发放模式。同时,加大基层药具发放服务基本设施配备,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安装1000台网络式药具自助发放机,实现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目标人群的全覆盖。
2、按照《天津市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管理规范》标准,应用全市药具管理发放服务信息化平台,在试点基础上,对全市各类药具发放服务网点实施标准化管理,同时做好国家药具发放服务监测哨点第三期、四期试点项目配套衔接,提高药具免费发放可及率和药具发放服务满意度。
3、加强药具发放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级数据库数据采集和应用处理能力,逐步建立药具发放服务管理可预测、可跟踪、点对点服务机制,为全方位、网络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的药具发放社会化新模式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
1、建立完善咨询随访制度,深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点等开展定期随访和药具知识公益讲堂活动,为育龄人群讲授相关政策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全市药具系统全年组织药具知识公益讲堂授课不少于16场。
2、组织专家学者开展药具需求调研,试点开展药具不良反应跟踪监测点,完善药具不良反应跟踪反馈制度。同时,发挥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宣传作用,为育龄人群提供个性化、点对点服务,提升避孕药具服务可及性,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建药具免费发放点的全部配备药具免费发放标识,并宣传展示药具全品种。建成市级药具文化展厅和药具咨询服务室,定期向社会开放,提供药具产品和药具知识,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及相关知识。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的工作指导。各级药具机构要准确定位、明确分工、共同努力,加大部门之间、系统内外协调力度,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环境,保证能力、精力、财力和方案措施到位,保证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倡导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节庆、主题活动等时机,采取短信、微信、手机摇一摇、药具宣传展板、现场咨询指导、专家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普及药具知识和开展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的意义,提高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生殖健康常识知晓率和参与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的积极性。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区县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抓好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经费落实,确保自助发放机按时、按量到位。各区县要争取财政资金配套支持,加大对基层药具服务工作的投入,保证设备配套经费、人员工作经费、宣传培训经费到位,确保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将制定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区县落实相应工作。各区县要加强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督导检查,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新举措新办法。要扎实开展督促检查,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要把督导检查与个人政绩、单位成绩和争先创优结合起来,通过有效督导,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使基层药具服务“三清,三懂,三会,三上门,三统一”标准落到实处,更好实现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公共服务全覆盖目标。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