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通知》)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登记和公示制度”等相关规定,如需用车必须严格履行相应派车审批手续。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和带头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冬季低温和雨雪天气,严禁超速驾驶、超载驾驶、酒后驾驶、违规停放,确保行车安全。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