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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再推进宝坻区建工作站服务一方百姓

发布日期: 2014-08-22 00:00
来源: 市局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我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作用,方便医患双方就近、快速化解矛盾,市司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决定成立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宝坻工作站。2014年8月18日,相关部门共同在宝坻区海滨街司法所举行揭牌仪式。
宝坻区政府积极支持工作站设立在本辖区内,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司法局、卫生局的负责同志和市司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揭牌成立仪式,参加揭牌仪式的还有蓟县、武清区卫生局和部分医院代表。宝坻区工作站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受理、接待工作,将极大地方便我市宝坻、蓟县、武清、宁河等区县广大群众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完善了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一委两站”工作布局(即市医调委、滨海新区工作站和宝坻区工作站),受理范围包括宝坻区及周边区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的咨询、申请和调解工作。宝坻区工作站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医疗纠纷接待、受理、调解、协议书等与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要求相一致,从而实现了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调解制度、统一调解程序、统一赔付标准”四个统一,全面提升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贴近民生、方便百姓的服务理念,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法治天津、美丽天津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医疗服务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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