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4月11日下午,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局直属单位2013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发现了消防监控室、消防水箱稳压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考核小组负责同志对我市卫生系统各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局保卫处从即日起开展直属单位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工作及工作人员资质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检查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消防监控室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值班人员的资质证书及实际操作能力;四本记录的相关内容。
(三)消防水箱稳压泵开启状态,末端试水压力值,消防泵房主备泵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17日-4月28日)。
4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消防监控室值班工作人员的上岗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用工性质(在编职工/合同工/物业公司人员)上报局保卫处备案。
各单位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进行深入自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抓好整改工作。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自查及整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局保卫处。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4月29日-5月30日)。
局领导将带领工作组深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实地考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现状、消防监控室工作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及从业资质情况等。
(一)人员配备不足或值班人员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值班人员的资质培训工作,确保人员配置到位,持证上岗。同时,各单位要抓好值班工作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消防安全工作需要。
(二)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消防监控室四本记录等日常消防工作记录中发现的设备设施运行问题,及时与维保单位沟通协调,有效化解设备设施的故障问题,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现象。
三、组织领导
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现已作为国家消防工作年度考核的法定形式确立下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此,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配齐配强消防工作专业人员队伍,认真抓好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保养,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业务娴熟,确保消防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卫生局将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通报。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