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消息: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已经1个多月,截至4月4号中午12点,全市已受理申请15184例,12886例正式通过审批。昨天(4月9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等嘉宾做客本台《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回答了市民关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来听记者孙阳的报道:
据统计,全市符合这次调整『单独两孩』政策,已经有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大约有十万一千九百人。根据生育意愿的抽样调查,有再生育意愿的大约有四万六千多人。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节目中分析了本市人口增长的趋势,对有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提出了建议:
(录音:天津市到2015年预计出生总量将继续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预计2015年可能达到一个顶峰,而后逐渐回落。所以我们建议不是年龄很大的,不一定急于立即怀孕生育,如果延后两三年,能够躲开生育小高峰。如果扎堆生育,一段时间内孩子很集中,会给生育保健,以及生产,包括孩子将来入幼儿园,升学,就业带来更多的竞争压力。)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对听众普遍关心的独生子女如何界定,以及生育间隔问题,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李静禹在节目中作出了说明:
(录音:现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文件,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也就是没有同父同母,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者有可能是曾经有过这些兄弟姐妹,但是在这些兄弟姐妹生育子女之前就死亡了,也就是说没有留下第二代,像这种情况咱们也是认作独生子女。夫妻有一方是这种情况的,就可以按照『单独』的条款进行申请。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该和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同时咱们条例又规定了几种例外情况:女方年满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初育,依法收养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就不要求四年间隔了。)
节目中,听众咨询最多的问题是: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如何进行申请再生育?市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处副处长崔林作出了回答:
(录音: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需要经过本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初审,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等程序。如果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那么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向本市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候需要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领取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方为本市户籍的,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独生子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从街镇计划生育部门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取得『二孩』审批证明。)
市人口计生部门提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每孩次可免费接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怀孕的夫妇可以向户籍所在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咨询和预约,也可以拨打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