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上午,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自即日起在我市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为配合“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市实施,市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修改<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修改<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的通知》和《关于修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三个文件,自即日起实施。同时发布了《天津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