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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天津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30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等5项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1283)精神,各单位从201311开始执行新修订的《天津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附件:天津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

2013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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