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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提高农村特扶家庭扶助金标准

发布日期: 2013-01-09 00:00
来源: 西青区
近日,西青区政府转发《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拟定的西青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第二次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3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50元,进一步了加大对特扶计生家庭的扶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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