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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等医疗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04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你院更新配置头部伽马刀的申请已获卫生部批准,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等医疗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121118号)转发给你院,请做好新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

相关文件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

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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