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3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区、县卫生局要结合本区域内医疗实际,指导辖区内各县级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市卫生局。

三、各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卫生部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2012年版)实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请各单位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20121231

分享到:

上一篇: 静海县多措并举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下一篇: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原发性肝癌诊疗质量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