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卫中〔2012〕239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专家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及《天津市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试行),对我市医院中药房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根据考评结果,经研究,确定市南开医院等11家单位为中药房达标单位(附件1),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同时确定和平区中医医院等4家单位为中药房达标建设单位(附件2),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各达标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绩。达标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试行)进行建设,力争早日达标,为人民群众健康做出贡献。
附件:1.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名单
2.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建设单位名单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1
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名单
市南开医院
红桥区中医医院
北辰区中医医院
东丽区中医医院
宝坻区中医医院
宁河县中医医院
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
宝坻区人民医院
宁河县医院
医科大学总医院
河北区第二医院
附件2
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建设单位名单
和平区中医医院
河西区中医医院
河东区中医医院
西青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