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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南开医院等单位中药房达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3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卫中〔2012239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专家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及《天津市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试行),对我市医院中药房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根据考评结果,经研究,确定市南开医院等11家单位为中药房达标单位(附件1),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同时确定和平区中医医院等4家单位为中药房达标建设单位(附件2),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各达标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绩。达标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试行)进行建设,力争早日达标,为人民群众健康做出贡献。

附件:1.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名单

   2.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建设单位名单

20121226

附件1

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名单

市南开医院

红桥区中医医院

北辰区中医医院

东丽区中医医院

宝坻区中医医院

宁河县中医医院

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

宝坻区人民医院

宁河县医院

医科大学总医院

河北区第二医院


附件2

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建设单位名单

和平区中医医院

河西区中医医院

河东区中医医院

西青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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