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2〕7号)请各单位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