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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2012年度医疗废物管理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 2012-11-2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严格执行国务院《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第380号令)、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3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16号)要求,不断规范我市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行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疾病传播、控制医院感染、保护公共环境、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局决定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管理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培训,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由各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培训。市卫生局于115日至14日举办了三期医疗废物管理培训班。各区县卫生局主管领导、医政、后勤负责人;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主管领导、医政、后勤负责人等250余人参加了本年度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针对今年对2600个医疗卫生机构督导检查存在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行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职责、临床医疗废物分类、安全防护、规范管理、紧急处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学习培训,组织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周口市医疗废物流向何方”和“记者调查:江苏睢宁高危医疗垃圾竟被高价非法回收”影视资料。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就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讨论和交流,进行考核,向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了培训合格证。

通过学习培训,取到了良好的效果, 增强了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提高了临床医疗废弃物管理水平,促使医疗废物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为扎实做好我市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后勤基建处

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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