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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蓟县中心血库申请继续执业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2-10-1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蓟县卫生局:

你局报来《关于换发采供血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检查,现根据《血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组反馈意见批复如下:同意蓟县中心血库继续执业。

望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尤其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对血站质量管理全面负责的意识。

天津市卫生局

20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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