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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采取措施加强人口计生信息质量管理

发布日期: 2012-10-1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是规范工作制度。印发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和有关制度等,保障统计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建立健全全员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每季度末与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交换信息数据,并进行核对和查漏补缺。每月由联系乡镇的科室抽取10-20条个案信息,深入村居逐一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县乡两级在每年初做出培训计划,组织搞好逐级培训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颁发统计上岗证。同时,聘请乡镇有实际经验、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统计员为特聘辅导员,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并出台乡镇计生统计员百分考核细则,从落实统计报表制度、实行统计规范化管理、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包含11条考核单项,并明确每条考核单项的具体分值。每年对上一考核年度进行考核,评出三个等级奖项,并由县人口计生委通报考核结果,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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