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局《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提升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和优势,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多元化的需求。
《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请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