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推进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的落实,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督导的通知》(卫应急预警便函〔2012〕121号)的要求,卫生部督导组于8月29日—30日来津,对我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卫生部督导组首先听取了市卫生局的工作汇报,并与局应急办、疾控处、市防病中心、市海河医院等负责同志深入座谈,进一步了解我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队伍体系建设、物资保障机制建设、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随后,卫生部督导组实地考察了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海河医院、河西区卫生局等,对天津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卫生部督导组在检查中对我市卫生应急总体工作给予了肯定与表扬,并提出以下三项工作经验可以在全国卫生应急体系加以推广:一是通过与“好医生网站”进行合作,开展对卫生应急人员的培训,使培训工作便捷化、常态化,收到较好效果;二是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开展量化指标考评,为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提供科学有效手段;三是进行市区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动态物资储备库,实行“平战结合”的管理模式。
市卫生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水平,逐级落实责任,加强风险评估,努力为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构筑坚固防线,确保“十八大”期间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编辑: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