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2〕1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按照《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工作室要认真填写《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于8月12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中医处。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2.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