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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8-0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各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2012年天津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请联系天津市卫生局中医处。联系人:马杰;联系电话: 23337688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天津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中医药传统文化和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使中医药的优势特色更好地为维护群众健康服务,今年继续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2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13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287号)及卫生局有关要求,现提出我市2012年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组织实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示范作品,构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长效机制,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和科普文化需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主要任务内容及要求

(一)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1.中医药科普宣传人才培训。举办不同层次的中医药科普宣传人才培训,市卫生局组织市级及基层巡讲团成员培训,各区、县卫生局组织中医科、国医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巡讲团及中医从业人员文化素养,更好为群众传播优秀的传统文化与中医药科普知识。年内对巡讲团成员全部完成培训,中医医务人员培训率达到30%以上。

2.组建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建立一支市级中医药文化专家队伍。

3.开展中医药文化和科普巡讲活动。采取巡回讲演的方式,组织巡讲团成员为机关、部队、院校(中小学)、企业等单位以及社区、乡镇群众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每年集中组织巡讲活动不少于3场。

4.创制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作品。在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图书音像作品的制作与出版,每年不少于3种。

(二)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今年917-21日在全市各个区、县开展以“传承中医国粹,共享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天津市中医药科普宣传周活动。集中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各区县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活动方案;举办包括启动仪式、义诊咨询、健康讲座、基层中医师培训等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展牌、展板展示本地区、单位中医药特色优势及发展成就,并发放中医药科普宣传资料。

2.开展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面向基层开展以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义诊咨询、健康讲座、大篷车送医送药、科普资料培训发放等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实施方案,除宣传周外,每年至少举办1次宣传活动。

3.面向中医药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知识培训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知识技能大赛。市卫生局负责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落实。依托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生,开展以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为内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其中,为社区、乡镇卫生院医生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3次,每位社区医生至少掌握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医生至少掌握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乡村医生掌握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依托我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天津市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通过验收的全国及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文化展示、教育和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平台的职能,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编印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册,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完成基地年度任务目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各区、县卫生局的年度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2.各区、县卫生局对照主要任务内容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年度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达成。

(二)资金安排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专项资金100万元,对于我市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等给予补助。市卫生局将根据去年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拨付2012年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专项资金。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预算全部执行到位。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贯彻《天津市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要求,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卫生局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卫中〔2011642号),保障经费使用规范、有效。下达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三)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各单位对项目执行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价。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市卫生局将对各项目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其结果将作为今后拨付资金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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