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9号)和《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2号)精神,市财政局基建处会同预算处和监督处于6月14日-15日在蓟县财税干部培训中心召开“天津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我市从2008年开始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起到积极作用。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会议要求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基本完成基建财务决算审核、投入使用一定时间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后勤基建处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