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7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对照标准及实施细则,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主动开展内审自评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7号)请各单位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医疗监管"栏目内自行下载。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