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2011-2013年“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对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2011年版)》,市卫生局委托市肿瘤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经现场评审,确定了市肿瘤医院等15所医院的16个病区为我市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并向卫生部推荐市肿瘤医院等5所医院为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单位。
2012年6月6日,市卫生局召开天津市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授牌仪式暨培训工作会议。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主管副院长、医务科长、癌痛规范化治疗科室主任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卫生局副巡视员宋立志出席会议。卫生部医政司,市卫生局医政处、中医处,市肿瘤质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会上,为15所医院授予天津市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牌匾。
卫生部医政司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对15所医院获得示范病房称号表示祝贺。同时,对全国肿瘤患者癌痛治疗现状进行阐述,强调了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并对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进行解读。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宋立志在会上做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癌痛规范化治疗工作,通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整体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加强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会上,还邀请市肿瘤医院和医科大学总医院专家就癌痛规范化治疗的诊疗规范和示范病房的标准进行讲解。(医政处)
责任编辑:郭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