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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12年天津市传染病防治暨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2-06-07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和相关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单位的责任,市卫生局于511日召开了天津市传染病防治暨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会议。各区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立军及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栩冬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戴金增主持。

会议对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部署,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市和区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将各项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巩固打击无证行医成果,要从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传染病监测与处置、医院感染与防控、预防接种管理等重点监管环节入手,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监督机构、疾控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业务管理与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发挥整体合力,做好工作,提高水平。

林立军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监督机构与疾控机构要密切合作,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抓重点、抓机遇、建机制、求发展,努力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针对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业务管理,开创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新局面,并提出四点要求:第一,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对三项工作的领导。体现卫生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支撑的整体性,充分展示和发挥卫生部门的核心价值;第二,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协调指挥,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各自优势;第三,创新发展、寻求突破,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要加强监督机构与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的配合,在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和监督模式上有所突破;第四,加大力度、健全机制,再创打击非法行医新亮点。要加大依法处理力度,形成常态宣传机制,坚持联动机制,做好行政与司法的衔接。林局长最后要求,各区县卫生局要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落实好会议要求与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疾病控制与监督执法作用,通过组织协调,联合开展工作。大家要共同努力,做好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好打击非法行医的各项要求,高水平的做好2012年的工作,向党的十八大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卫生执法监督处)

责任编辑:郭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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