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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天津市卫生行业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6-0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机构,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市卫生局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凝聚力,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工作者积极性,按照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卫生局党委决定在行业内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概括凝炼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形成卫生工作人员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风尚,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提升整体素质。

  二、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在继承中国医学"大医精诚"文化道德和西方医学"尊重生命"人文思想基础上,发扬救死扶伤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发动全体职工对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行广泛、深入、充分的研讨,凝炼出既充分反映我市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思想共识和情感共鸣,又鲜活生动、富有强大生命力和感召力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引领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加深对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思考和认识,增强广大医务人员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努力践行救死扶伤、诚实守信、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等价值取向,并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让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受教育、精神得升华、素质有提高、工作上水平。

  三、时间安排

  大讨论活动从20125月开始,贯穿全年,20129月前形成关于天津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最终表述。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推动活动开展。通过党政工团等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大讨论活动的目的、意义,调动医务人员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卫生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是集中全行业广大医务人员的智慧和力量,思考本行业精神内涵的一次契机,是提升医疗卫生行业形象、扩大行业影响、展示卫生行业风采的有效载体,更是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各单位要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大讨论活动的顺利开展。

  3.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专题讨论。各单位可以采取主题征文、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广大卫生工作者围绕"如何理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培育什么样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如何使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内化于心、外塑于行"等重点问题来展开讨论、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全市卫生行业医务人员普遍认同的行业精神。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价值取向、价值标准、基本特点和主要内容,提出概括凝炼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遵循原则。

  4.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三好一满意"活动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评选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以实践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实际行动服务好人民群众。

  5.做好活动总结,撰写成果汇报。各单位要在取得基本共识基础上形成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主要内容和表达形式。要认真撰写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形成有关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及表述方案(标题注明:"××(单位)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用语",专题报告及表述方案字数在2000字以内),于625日前将电子版报至局宣传处。

  联系电话:23337750

  电子邮箱:wsjxcc@163.com

20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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