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天津市汛期已到,根据市防汛办《关于我市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现将市卫生局《二O一二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做好防汛准备,认真贯彻落实(预案)要求,力争确保今年市卫生局系统安全度汛。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天津市卫生局2012年
防汛工作安排意见(预案)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通知精神,从6月1日起上汛办公。按照上级要求,现将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防汛任务安排如下:
一、组建医疗救护分队
1.第一梯队:第一中心医院、人民医院、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医院、南开医院、胸科医院、环湖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天和医院;
2.预备队:第四中心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安定医院、口腔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研究院;
3.防疫分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以上各单位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医疗救护队,随时听候调遣。作为第一梯队的单位,还应备好相应的应急人员,由当班医护人员承担,以应对突发事件,各分队长由医疗单位的副院长或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担任,并制订出联络方案。
二、组建防汛抢险分队
各单位除完成本单位的防汛任务外,以上组建医疗救护队的单位再自建20人的防汛抢险队,作为卫生局机动兵力完成上级交办的防汛抢险任务。各单位要将确定的队员登记造册,必须保证随时联系上,收得拢,拉得出,用得上。专武干部为带队队长。
三、通信保障
为确保通信畅通,实施不间断指挥,汛期市卫生局武装部与直属单位以有线通信联络为主;抢险救灾行动时,派遣出市区的分队以有线联络为主,辅助移动通信;在市区范围内以移动通信及对讲机为主。
四、车辆、物资保障
市急救中心保证医疗救护用车,根据市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统一指令调集车辆,做好伤员的转送等工作。
各医疗队根据专业特点,配备急救必需的医疗仪器、器械、药品等,根据需要不断补充。抢险队要配备相应抢险工具。市卫生局将酌情为各单位统一配备必需的物资器材。
五、组织系统
市卫生局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局有关领导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党委书记、局长王贺胜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立军,巡视员、副局长申长虹,党委副书记王建存,驻局纪检委书记张占伟,副局长王栩冬,副巡视员宋立志任副总指挥。局党办、局办公室、保卫处、组织处、宣传处、驻局纪检组、执法监督处、人事处、财务物价处、后勤基建处、应急办、疾病控制处、医政处、社区卫生处、中医处、药械处负责人任指挥。防汛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保卫处,负责日常工作。
执行任务时,市卫生局组成前线指挥小组,随队一起行动,组长由总指挥临时指派,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和与后方指挥部联系。
六、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增强水患意识,强化责任意识,确立戒备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防汛工作抓紧抓好。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做到高度统一,政令畅通。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周密准备,狠抓落实。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着眼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做好准备,做到思想、组织、预案、措施四落实,确保安全渡汛。各单位要认真勘察重点部位,确定防汛重点,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防汛物资、器材、车辆、通信等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加强值班,健全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防汛值班,加强防汛值班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4.各单位防汛准备工作要尽早完成,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卫生局保卫处。
市卫生局防汛值班电话:昼: 23337683(传真),夜:2333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