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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出台有关区域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2-05-29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前,滨海新区出台《滨海新区有关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功能区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规定,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人口计生工作,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管委会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力度。同时,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制定涉及民计民生的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和优惠。各管委会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设置人口计生办公室,承担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为所辖社区居民办理相关证件,开展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保健服务、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妇女健康查体、育龄妇女术后随访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咨询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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