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遴选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并将填好的有关表格于2012年5月28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有关文件请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中下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