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考试大纲及第三批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文件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