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静海县卫生局对部分乡镇卫生院更名及职能调整的请示》(静卫字〔2012〕7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你县实际情况,同意蔡公庄中心卫生院调整设置为一般卫生院,中旺、子牙、团泊3家一般卫生院调整设置为中心卫生院。
请你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二、同意你局对部分卫生院名称进行变更,核准后机构名称为: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王口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中旺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蔡公庄镇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沿庄镇卫生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