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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静海县卫生局对部分乡镇卫生院更名和职能调整意见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2-05-14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静海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静海县卫生局对部分乡镇卫生院更名及职能调整的请示》(静卫字〔20127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你县实际情况,同意蔡公庄中心卫生院调整设置为一般卫生院,中旺、子牙、团泊3家一般卫生院调整设置为中心卫生院。

  请你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二、同意你局对部分卫生院名称进行变更,核准后机构名称为: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王口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中旺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中心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蔡公庄镇卫生院、天津市静海县沿庄镇卫生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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