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天津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2012年天津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组织实施,按期报送监督检查结果。
附件:1.2012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2012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3.2012年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4.2012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5.2012年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6.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7.2012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8.2012年医疗执法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