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3-19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中医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局中医处联系。

  《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请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stacm.gov.cn)。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分享到:

上一篇: 市人口计生委举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培训会
下一篇: 关于申报第二批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