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医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局中医处联系。
《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请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stacm.gov.cn)。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