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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2-2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安全大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129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落实市卫生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的通知》(津卫后〔201247号)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查制度、查设备、查预案为主要内容,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天津卫生安全发展、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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