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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效果显著

发布日期: 2012-02-0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1年是《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后的第三年。在各级领导、各成员单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区县、各部门深入推进项目实施,广泛施惠目标人群,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年项目覆盖289.18万人次,其中政府十二项惠民项目受益人次为254.58万,各项疾病检出38.01万人次,救助严重致死、致残性患病儿童95人次。《行动计划》在惠及我市广大妇女儿童和众多家庭的同时,收获了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报告》显示,天津市06岁残疾儿童比例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城市。由此,获得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和2011年“亨氏杯”中国妇幼保健事业成就奖——妇幼卫生管理最佳实践奖一等奖,并成功申报美国佩宁顿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国际合作项目《国际儿童肥胖与生活方式和环境研究》。近日,经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评估分析,《行动计划》获得十分可喜的卫生经济学成果(详见《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中期卫生经济学评价报告》),成为公共卫生项目的典范。

一、工作成果

(一)妇幼卫生重要指标持续领先

201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6.78/10万,婴儿死亡率为5.04‰,连续六年控制在10/10万和6‰以下。两项指标持续保持在全国前列,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为我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出生缺陷控制成效显著

2011年,全市出生缺陷检出率为10.75‰,低于全国14.99‰的水平,实现了我市婴儿的低死亡率和低出生缺陷率的预期目标,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贡献重大。

1.加强孕前专项疾病筛查,强化一级预防措施。

2011年,全市孕前乙肝、梅毒筛查,叶酸检测各165257人次,筛查率为98.41%,检出可导致母婴传播性疾病4871人次。其中,乙肝阳性4536人,梅毒RPR阳性335人。叶酸水平低于正常者23182人。强化孕前健康教育、咨询指导、重点管理和社会宣传,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进目标人群的叶酸补服,有效减少神经管缺陷儿童发生。

2.深入推进产前筛查,做好二级预防。

2011年,全市产前疾病筛查98556人,筛查率为95.11%,检出高风险孕妇6008人,其中,染色体疾病高风险5259人;神经管缺陷高风险791人。

3.实施儿童先天性疾病筛查,推进三级预防。

2011年,全市新生儿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共筛查112148人,筛查率99.37%,检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42人,苯丙酮尿症11人;新生儿听力筛查111771人,筛查率99.03%,检出听力障碍273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93690人,筛查率97.46%,检出各型先心病2015人;儿童髋关节筛查91771人,筛查率97.34%,检出阳性患儿1337人;儿童先天性白内障筛查94036人次,筛查率97.53%,检出先天性白内障患儿51人。本年度有33名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儿童,12名苯丙酮尿症儿童,39名听力障碍儿童,11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得到了政府的医疗救助,患病儿童的生命状态和家庭命运得到了积极改善。

(三)妇女儿童常见健康问题得到有效监测和干预

2011年,全市妇科病普查654364人,完成指标要求的100.7 %,检出妇女各类疾病342251人,其中检出恶性肿瘤131人(宫颈癌67人,乳腺癌43人,其他恶性肿瘤21人),提高了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常见恶性肿瘤的早诊、早治率。检出生殖道感染224774例,并给予治疗建议和指导。

全年剖宫产率为56.71%,较全市剖宫产率最高的2009年下降了11.54个百分点。全市剖宫产率呈下降趋势。

本年度2337426岁集体儿童的健康监测显示,肥胖儿童占7.3%,有10.4%的儿童血脂偏高,肥胖儿童高脂血症检出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各园所根据儿童肥胖情况予以饮食指导等健康干预。

(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

随着《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天津市妇幼卫生信息化工作日趋完善。2010年底完成妇幼保健业务系统建设,在此基础上,20111月,与天津市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数据中心系统联网,孕产妇在建立手册时即可完成生育妊娠登记,实现了孕产妇一站式的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还为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了重要信息。201111月完成了天津市妇幼卫生管理分系统的设计与编程,启动后可实现对从事母婴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的技术准入、机构、人员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共有1317个行政管理部门、医疗保健机构、托幼机构的4151个在网用户使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和公共卫生项目的信息化水平领先全国。

(五)健康教育与促进深入推进

为了加强目标人群对《行动计划》的认知和参与程度,2011年以目标人群为核心,分别以“33日全国爱耳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际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宣传月”为契机,加大社会宣传,营造环境氛围,提高健康认知,改善生活行为。同时,加强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的宣教能力培训,全年共开展人员宣教培训66次,培训4620人次;发放《行动计划》有关宣传页3.5万份,展牌288块,功能宣传品(抽纸盒、靠背垫、扑克牌、台历等)11.15万份。为扩大和深化《行动计划》的宣传,制作了主题歌曲—《心愿》、专题视频片,并成功组织了“庆祝建党90周年—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文艺演出(详见《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健康教育资料汇编》)。

(六)妇女儿童保健科研成果丰硕

伴随《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全面提升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同时,我们收获了大量个案信息与数据,得以动态监测与分析我市妇女儿童健康的趋势与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从妇幼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五官保健等角度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截至目前,已发表学术论文39篇,其中收录SCI三篇,影响因子分别为5.3904.0283.172;中华医学会系列2篇,国内核心期刊34篇。在研国际项目5个,国家级项目3个,市级项目4个,局级项目1个,极大提升了我市妇幼保健工作的科研水平,并为今后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项目深化和拓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七)开展中期评估,长效推进项目实施

在《行动计划》实施项目实现高度人群覆盖和明显社会成效的基础上,2010年底,《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实施评估方案》形成、公布、培训并实施,各区县严格对应评估方案的88项指标,提供政策支持、机构保障、推进项目,构建了区域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各区县积极落实津政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加强,辖区妇幼卫生统领作用得到提升。经区县自评、现场复评、系统核定、对象访谈、满意度调查、卫生经济学评价的方式,完成《行动计划》的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6个区县为示范区县,10个区县为达标区县。目标人群对《行动计划》实施的满意度99.2%。卫生经济学评价分析十二项惠民项目的成本效果比为120.84(九个项目的成本效果比为1:23.96)。

二、存在问题

《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以来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社会效益。通过中期评估,仍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正视并亟待解决。

(一)妇幼保健长效支持体系尚不完善

作为履行政府保驾妇女儿童健康重要职能的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公共卫生职能定位明确,用房布局、保健特色突出,机构、人员确实保障,运行经费给与支持。由此,我市政府201011月下发《关于加强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意见》,以促进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长期、可持续的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但《行动计划》中期评估表明:仅有5个区县按文件要求落实了机构基础建设,多数区县处在制订建设计划阶段;个别区县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仍未纳入政府预算,3个区县5000/万人群体保健工作经费尚未拨付;3个区县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未达要求。人员、经费落实还需重点关注。

(二)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长效机制还未形成

妇女儿童是特别值得关注的群体,其健康状况直接关乎个人、家庭和民族。必须从法律、政策、制度、操作层面,长期、持续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障。根据《天津市卫生筹资研究报告(讨论稿)》,天津市公共卫生投入占卫生资源比例极少,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为6.60%,其中,妇幼保健机构仅占卫生总费用的1.38%;城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生活贫困家庭的孕妇缺乏孕期检查的资金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系统的孕期保健,给母婴安全带来危害;贫困孕产妇的医疗救助渠道不通畅,直接影响我市孕产妇死亡控制工作;儿童疾病(肥胖、高血压、口腔疾病等)的防治机制,没能建立,直接影响儿童常见病、慢性病的干预效果。

(三)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仍需进一步营造

妇女儿童健康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话题,离不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文明、政策的支持、服务的提供、人群的认知等因素。目前,还缺乏持久、强势、丰富多样、效果良好的社会宣传影响,目标人群对于健康的知识、信念、行为状况不尽如人意;产、儿科技术力量缺乏;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个别地区不够扎实深入。

三、今后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

2012年是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关键年,要以《关于加强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意见》为指导,确定机构职能,完成基础建设,配备符合机构职能的专业人员,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助推区县妇幼保健职能的发挥和机构影响力的建立,以提高区域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妇女儿童健康长效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适时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2005年修订)》,部分项目已列入《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为实施效果显著的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项目,获得了地方法律的支持。进一步深化和扩展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项目,根据《行动计划》中期评估结果和发现的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新问题,在现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项目,扩大受益人群,增设救助范畴。从基因层面深化孕期筛查和儿童疾病筛查项目,提高疾病检出率。积极探索、推进白内障儿童和脑瘫儿童的医疗康复。积极引进适宜技术,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疾病干预能力。以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三)积极构建妇女儿童健康的支持体系

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健康教育与促进,制订、实施《天津市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范》,统一培训教材,建立队伍,逐级推进,扩大影响。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提升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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