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北京市等全国13个地市级以上地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牌匾。这是自201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以来,地市级以上地区首次获此荣誉。
据介绍,北京市、上海市等6个地区获地市级以上“全国基层(社区和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天津市、辽宁省沈阳市等6个地区获“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江苏省苏州市获“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另有139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北京市通州区等91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天津市河西区等48个市辖区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