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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22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局直属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局系统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决定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直接关系患者和医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卫生事业稳定发展,是构建卫生系统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领导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分管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亲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科室和一线搞好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管理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专项治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以单位自查、互查和市卫生局组织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项治理重点。

  1.对锅炉房、变电室、二次供水、氧气、高压消毒、基建工地、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梳理检查,不留隐患。

  2.对室内、室外消防设施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杜绝消防龙头、消防水龙袋等设施丢失情况发生。对室内楼道、通道和室外消防通道进行清理,杜绝通道堵塞确保畅通。对易燃物和室外杂草、屋顶落叶进行清理,严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电梯维保制度。各单位的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具备市质检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做好维保记录,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4.严格落实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各安全生产重点岗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上岗人员,做到不缺岗、不空岗、不串岗,杜绝工作期间睡岗以及饮酒现象发生。

  (二)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自即日起至122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互查阶段:20111226日至28日、2012110日至12日为互查阶段。

  抽查阶段:2012113日开始对全系统进行抽查。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1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要事项、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进行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技术到位、物资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结合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大检查中,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强硬措施,切实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2、安全生产互查分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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