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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加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1-11-21 00:00
来源: 北辰区人口计生委
日前,北辰区政府转发区人口计生委拟定的《北辰区以现居住地为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意见》,对各部门、各乡镇村及企事业单位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意见》要求,一是各镇街要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阵地、人员和经费,加强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模式。积极整合区域内资源,在人口早期发展、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家庭创建、为老服务等方面探索模式,创新方式方法,积累经验,推进家佳推进计划的落实。建立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名册,与管辖单位签订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协议书,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职责。二是各村居要建立不少于20平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按照每300名育龄妇女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专干的比例配备计生专干,2000户以上的社区要增配一名协管员,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并按照不同家庭类型建立家庭档案,做到各类人群数据清晰准确。三是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计生工作负总责,加强与职工居住地的联系,确保落实职责。对下岗、长病长休干部职工仍负有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可以委托其居住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实施管理、服务、监督等相关工作。《意见》明确提出,群众节育措施的落实、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育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负责;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手术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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