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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管理落实医改专项资金执行——市卫生局召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1-11-1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中医药防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控制工作和农村卫生工作,财政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2004年开始对我市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事业进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管理工作,落实医改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合理使用项目资金,顺利完成中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20111116日,市卫生局组织召开“天津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

此次培训由市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财务物价处)、医政处、中医处、疾控处等相关处室组织,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财务及项目管理人员150余名参加培训。会上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处长陈力同志对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意义以及目前存在问题进行了讲解,各处室主管该项工作负责同志结合项目执行过程情况对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部署和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方案(包括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专项资金预算等),并报市卫生局项目办备案,对专项方案和预算编报、专项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填报等作出详细的讲解和要求。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责任,统一了项目执行程序,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档案管理和统计上报制度,对我局承担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和中医药项目的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财务物价处)

责任编辑:郭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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