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卫生系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第四季度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繁忙时期,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的部署,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排查整治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供热设施、承压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电梯、在建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设备设施,加强消防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实行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