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市卫生局最新出台了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医嘱点评方案,要求各医院每个月要对25%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住院病历进行点评,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要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如果限制处方权后该医生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医院将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自2004年,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等制度,并持续开展了监测和督导工作,将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均纳入管理范围,并将方案细化,由本市著名的感染性疾病学专家和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主任组成团队,制定了详尽的住院病历评分细则,从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到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全部被纳入到监测和督导范围。此次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将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全部纳入点评范围,包括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等,对抽取的每名医师点评不少于50份的处方、住院病历。根据点评结果,三级医院还要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二级医院要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