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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2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申报试点单位于2011812日前将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报中医处。

  《关于开展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satcm.gov.cn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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