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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津市生育险联网登记启动

发布日期: 2011-07-14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153日起,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天津市卫生局联合,在天津市124家首批定点社区医院,实现了生育险联网登记。

天津市参保孕妇只需携带夫妻二代身份证原件、天津市《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和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于妊娠10周内到定点社区医院,在建立《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孕早期检查的同时,即可进行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实现孕期检查费用实时刷卡结算。生育险联网结算节省了孕妇周转往返于社保分中心和医院的路途,提高了天津市孕产妇早孕建册率和系统管理率,是医疗保健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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