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卫生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卫生技术系列继续开展2011年度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申报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学历破格申报高级(正高、副高)资格人员,或按规定转岗聘任现工作岗位的卫生技术职务且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高级(正高、副高)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结果本年度有效。
二、考试时间、方式及考试专业设置
考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考试方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考试专业设置:本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设115个专业(见考试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21日
报名地点: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二楼)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或所在单位于2011年6月1日起可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cn)下载《2011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和《天津市卫生技术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二)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1年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并报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和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审核。
(三)各单位将审核同意的报考人员信息录入“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并打印《2011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
(四)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手续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交材料如下:
1.《2011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一份;
2.《2011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3.经“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报名数据(电子文件);
4.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两张上报;
6.社会办医机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我市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4元、考务费每人50元。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市卫生局人事处或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23337622,23519249
天津市卫生局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