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丽区人口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考核的指导意见》。《意见》确定考核对象为全区村居在职在岗人口计生干部,并明确党政、计生两线主要考核指标。《意见》规定,考核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综合评比相结合,实行年度百分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干部,街乡计生办进行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由区财政拨款发放1000元奖金,对考核优秀的人员实行优先续聘。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工作连续两年不达标、提供虚假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利用职权包庇子女、亲属政策外生育等行为之一的干部予以解聘。进一步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