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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发布日期: 2011-04-29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郑灵巧)51日,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428日,中华预防医学会等10家医学社团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全国各级医学社团行动起来,全面执行包括办公场所在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要求,为实施这一法规率先垂范。

  倡议书称,作为人民群众健康的守护者,医务界理应成为我国控烟工作的中流砥柱。作为拥有数百万医学工作者的各级医学社团,应该成为实施这一法规的先锋和表率。

  发出倡议的10家医学社团是: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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