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
春季是流感、麻疹、猩红热、百日咳、风疹和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同时随着气温转暖、流动人口增加、学校开学,春季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不断上升。2011年我市猩红热、百日咳、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较去年同期均明显上升,同时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外来流动人员中儿童麻疹聚集性发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把防控麻疹、猩红热、百日咳、风疹和水痘等传染病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自去年进入冬春季传染病重点防控期以来,市卫生局先后下发了《关于下发2010-2012年天津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津重疾免办〔201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津卫疾〔2011〕62号),与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开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1〕24号)等文件,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春季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管理,科学分析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形势,及早捕捉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专人动态监视辖区传染病报告信息,及时进行审核、报告。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传染病发现和报告的职责,严格执行各项传染病疫情报告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
三、迅速有效处置疫情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发热出疹、流感样病例和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报告后,要及时采取综合性防控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隔离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各医疗机构要重点提高医务人员早期发现重症病例的意识和能力,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标本采集,切实做好重症病例的转诊和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四、落实重点人群和场所防控措施
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流动人口密集的工矿企业等重点人群和场所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培训、业务指导和督查。卫生监督部门要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春季高发传染病的晨检、午间巡查、缺勤缺课登记和报告制度,加强发热出疹性疾病和流感样病例等疾病的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辖区疾控部门做好调查处置。要密切关注工矿企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中城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区和单位,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及时发现免疫空白人群,做好补证和补种工作。
五、扎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要紧密结合今年全市脊灰和麻疹查漏补种活动,认真查找工作薄弱地区和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常规疫苗的基础免疫接种率水平,扎实做好免疫接种工作。一旦出现麻疹等传染病聚集性发病时,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应急接种,控制疫情蔓延。对水痘疫苗、青少年百白破疫苗等二类疫苗,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根据全市春季传染病疫情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材料。要把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大型企业单位等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集中宣传,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会公众预防麻疹等春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染病防控的氛围。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