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确保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天津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天津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通知》。为落实《通知》精神,和平区卫生局于2011年4月6日,组织召开了“和平区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创建无烟单位推动暨培训会”,和平区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框架公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成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李粼同志传达了天津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和平区开展控烟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平区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组长、和平区卫生局局长李广靖同志就2011年和平区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进行了部署。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代表向辖区医疗机构发出全面禁烟倡议;天津市眼科医院就全面创建无烟医院做了经验介绍;市健康教育所专家做了控烟专题培训。
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王栩冬同志出席了会议,并在讲话中强调,控烟履约是卫生部门的责任,要作为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内涵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形象的大事来抓,要严格落实十项标准、确保不走过场,关注细节,做到专人负责。和平区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一定要树立更高的目标,争做全市的表率。
近期,和平区卫生局还将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暗访督查,深入推动控烟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