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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疗机构七项服务措施详解

发布日期: 2011-04-19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部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部署,本市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求各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一是普遍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在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力争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市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二是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医疗服务工作的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力争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是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四是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要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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