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印发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范,对信息采集、信息维护、信息安全等内容提出详细要求。规定,每月8日由区人口计生委负责采集公安出生、民政新婚登记等相关部门信息,每月10日居委会对辖区信息变更进行上报,并由街计生办完成全员人口平台信息修改,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规范应用流程。二是建立信息与统计例会制度,规定每月10日召开区信息操作人员及统计人员例会,交流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经验做法,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员人口平台、PADIS平台及区级专网平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