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关于按期报送天津市市属公立医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1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局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公安医院、安康医院:

  按照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卫财〔2009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天津市市属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出现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以及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为确保落实《通知》要求及补助经费的拨付,各单位必须在季度结束后7日内将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表上报市卫生局后勤

基建处。逾期未报按自愿放弃补助经费处理。

  附表:天津市市属公立医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附件:
    分享到:

    上一篇: 市卫生局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下一篇: 李建国同志赴韩国进行学术交流访问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